中国驻墨西哥使馆调整外籍人员赴华签证政策
据中国驻墨西哥大使馆网站消息,18日起,中国驻墨西哥使馆调整赴华商务、工作、探亲等签证政策。具体如下:
一、签证受理步骤:
(一)申请人向使馆邮箱发送签证预审邮件:
签证受理邮箱(中文):zixunmoxige@gmail.com
请注意,务必按以下要求发送预审邮件:
(1)邮件题目须为:“申请人姓名+居住州+签证种类”。
(2)邮件正文:请陈述签证申请需求。
(3)邮件附件,请上传:有效期半年以上的护照首页、有效居留证件、中国国产或世卫组织批准紧急使用的疫苗证明、申请签证的关键材料(见本通知“二”对应内容)。
(二)对符合受理范围的邮件,工作人员将逐一及时回复,并进行预约指导。
(三)使馆领区不包括下加州、南下加州、索诺拉州、奇瓦瓦州,上述4州申请人请向中国驻蒂华纳总领馆咨询签证申请。
二、可受理签证类型和关键材料:
签证种类 | 适用情形 | 相应关键材料 |
M字签证
F字签证 |
赴华从事经贸、科技、访问、交流等活动 | 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和商务部门、市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出具的PU邀请函 |
Z字签证 | 赴华工作 | 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等) |
S1字签证(随居)
S2字签证(探亲) |
Z字签证或工作类居留许可持有人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配偶的父母。 |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家族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原件;
②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③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如成年子女及其配偶申请探亲(S2)签证,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交相应情况说明。 |
Q1字签证(团聚)
Q2字签证(探亲) |
①中国公民的外籍家庭成员;
②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仅限: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户口簿、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②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③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如中国身份证、户口簿),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 |
R字签证 | 高端人才 |
《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交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申办S2签证。 |
C字签证 | 机组人员 |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
上述可受理范围以外的紧急人道主义签证,如赴华奔丧或探望病危重亲属,须提交死者或患重疾亲属的身份证件,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病危通知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申请外交和公务类赴华签证,请径发送邮件至consularchinaenmexico8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