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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毕(结)业办理回国手续流程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时间:2020-06-17 14:51
导读:一、来驻俄罗斯大使馆教育处前的准备工作 1.公费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醒所在俄罗斯高校将本人列入当年中国毕业生名单,并提供给...
一、来驻俄罗斯大使馆教育处前的准备工作
    1.公费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醒所在俄罗斯高校将本人列入当年中国毕业生名单,并提供给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教育处。
    被列入俄罗斯高校提供的当年中国毕业生名单者,无需俄罗斯外交部领事司对其毕业(学位)证书进行认证;如果学校没有提供名单或没有将其列入名单内,毕业生还可以通过所在院系或外办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证明(Справка),以证实本人确已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注:毕业生名单可通过扫描形式发送至邮箱:eduembassycn@gmail.com,或由本人带原件或复印件前来教育处)。
若毕业生未被列入俄罗斯高校提供的当年中国毕业生名单或学校未向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教育处提供名单,亦或本人未能提供毕业证明,本科生、硕士生必须经俄罗斯外交部领事司对其毕业(学位)证书及总成绩单进行认证;博士生只须认证学位证书(俄罗斯外交部领事司地址:Отдел легализации и требования документов Консульского департамента МИДа России;办理毕业证书的认证地址:г. Москва, 1-й неопалимовский переулок , д.12, 1 этаж, комнаты 122, 123. Метро ст. “Смоленская”)。
     2.公派生需要先在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办理“回国申请”,完成机票预订。届时登录俄罗斯留学服务网(即驻俄罗斯大使馆教育处官网)(http://www.eduru.org/),点击“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图标,提交回国证明申请,请注意正确填写注册入学时间,否则为系统默认时间。若无毕(结)业证书,请填写“无”。在平台上提交“回国证明申请”后,方能来教育处办理回国结算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在俄罗斯留学服务网(http://www.eduru.org/)常用表格下载区域,下载、打印一份“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回国手续单”并填写;下载、打印两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应退还奖学金结算单”并填写(带小方框的部分先不填写)。
    4.了解“公派生资助期限结束后奖学金结算管理规则”(详见本网站“公派生回国”区域)。
    5.如本人来驻俄罗斯大使馆教育处办理,须提前准备好并携带所有办理回国证明所需材料。如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另需携带自己的护照原件和首页复印件,并填写“代办留学人员事项委托书”(在俄罗斯留学服务网常用表格下载区下载,须由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签字)。
    6.个人留学总结(A4纸打印,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于结尾处签名并标注日期),主要陈述留学期间在学习和生活方面的收获、感想等,也可以包含对派出项目的思考和建议。
    7.为防止在毕业季高峰出现预约不上的情况,请大家务必提前在我处官网预约取号。集体办理的,需给每一个人单独预约一个号。登录俄罗斯留学服务网(http://www.eduru.org/),点击“留学生事务办理预约系统”图标,办理预约事宜。未预约的留学人员将不予办理手续。为免奔波辛苦,请务必在预约成功后前来办理(详细请查看预约注意事项)。
    二、各类公派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应提交的材料(所提交材料需按以下顺序进行整理)
1.本科生、硕士生
1)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回国手续单(请在右上角注明预约号)。
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应退还奖学金结算单(2份)。
   3)毕业证书及总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 被列入毕业生名单或能够提供毕业证明者,毕业证书上无须加盖俄罗斯外交部领事司认证章)。  
    4)个人留学总结。
   2.副博士、博士研究生
1)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回国手续单(请在右上角注明预约号)。
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应退还奖学金结算单(2份)。
   3)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  被列入毕业生名单或能够提供毕业证明者,毕业证书上无需加盖俄罗斯外交部领事司认证章)。
   4)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单(Кандидатский минимум)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
   5)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评语(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
   6)《研究生论文登记表》(在俄罗斯留学服务网上下载)。
   7)个人留学总结。
  3.本科、硕士插班生
1)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回国手续单(请在右上角注明预约号)。
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应退还奖学金结算单(2份)。
   3)留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
   4)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
   5)个人留学总结。
  4.进修、访学人员
1)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回国手续单(请在右上角注明预约号)。
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应退还奖学金结算单(2份)。
   3)留学单位对其进修情况的评语原件及复印件(导师签名、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有)。
   4)个人留学总结。
    三、在驻俄罗斯大使馆教育处的办理程序 
    1. 在值班室“访客登记表”  上签到并出示预约截屏打印件。
    2. 审核材料 
1)按照预约号到113房间排队等候,将材料复印件(包括部分需提交原件的材料)按规定顺序整理好,提交护照原件,审核出入境情况。
2)根据留学身份,提交办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
   3. 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115房间)。
 
请注意:
    1)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要折叠、污损,以免影响日后使用。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2)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予邮寄。   
    
                            驻俄使馆教育处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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