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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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 年 3 月又部分修正,改为六三三四制,并一直沿用。
1985 年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儿童 6 周岁入学。高中分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综合高中。普通高中基本以升学为目的,职业高中以就业为目的,综合高中既开设普通高中课程,又开设职业教育课程。职业高中分为农业高中、工业高中、商业高中、水产海洋高中和技术高中。
1985 年,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的比例为 4∶6。
自 1984 年起,又建立科学高中,向大学输送科技人才,至 1988 年,共建 5 所。高等教育设有四年制的专科大学和综合性大学,五年制的广播大学和函授大学,两年制和四年制的开放大学(1981 年创立),四年制的师范大学和教育大学。大学毕业合格者可获得学士学位。研究生院设硕士课程和博士课程。与普通学校体系相对应的是技工学校和高等技工学校,目的是对学生进行专门的技能训练。初等和中等公民学校目的是培养学生的读、写能力。
自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后,这类学校逐渐消失。还有为聋、盲、哑儿童和其他智力有缺陷或身体伤残儿童开设的特殊中、小学和养护学校。
学前教育由幼儿园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分为国立、公立和私立。
1991 年有中小学校(公、私)6355 所。小学入学率为 100%,中学升学率为 86%。
1991 年有各类大学 533 所,其中综合大学 107 所,大学研究生院 201 所,教育大学 11 所和专科大学 117 所。1991年各类大学的学生数为 176 万余。主管教育的最高职权机关是文教部。教育经费主要来自国家和地方拨款、财团与个人捐助、学费等,其中国家支付 70 %。1990 年文教预算占政府预算的 22.3%,占国民生产总值的 3.5%。[1]
2019年11月,韩国教育部宣布将废除精英高中,统一转为普通高中,以消除入学不平等问题。同时计划在未来五年,投入超过2万亿韩元(约120亿人民币)用于提高普通高中的教育质量,于2021年普及高中义务教育。[2]